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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平真诠评注最新章节-用神与官煞-精彩无弹窗阅读

时间:2017-03-09 23:08 /社会人文 / 编辑:季凡
小说主人公是官煞,用神的小说是《子平真诠评注》,它的作者是沈孝瞻倾心创作的一本古代经史子集、社会人文、人文社科风格的小说,情节引人入胜,非常推荐。主要讲的是:☆、第1章 序 予自束发就传,即喜读子史诸集,暇则子平《渊海》、《大全》略为流览,亦颇晓其意。然无师授,而于五行生克之理,终若有所未得者。

子平真诠评注

小说年代: 古代

小说主角:官煞用神

小说频道:女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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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子平真诠评注》精彩预览

☆、第1章 序

予自束发就传,即喜读子史诸集,暇则子平《渊海》、《大全》略为流览,亦颇晓其意。然无师授,而于五行生克之理,终若有所未得者。复购得《三命通会》、《星学大成》诸书,悉心参究,昼夜思维,乃恍然于命之不可不信,而知命之君子当有以顺受其正。

戊子岁予由副贡充补官学习,馆舍在阜城门右,得同里章公君安,欢若生平,相得无间,每值馆课暇,即诣君安寓谈《三命》,彼此辩难,阐民无余蕴。已而三年期,僦居宛平沈明府署,得山沈孝瞻先生所著子平手录三十九篇,不觉然自失,悔次之揣未至。遂携其书示君安,君安慨然叹曰:“此谈子平家真诠也!”

先生讳燡燔,成乾隆己未士,天资颖悟,学业渊邃,其于造化精微,固神而明之,化从心者矣。观其论用神之成败得失,又用神之因成得败、因败得成,用神之必兼看于忌神,与用神先生克之别,并用神之透与全、有情无情、无之辨,疑似毫芒,至详且悉。是先生一生心血,生注于是,是安可以淹没哉!

君安爰谋付剞劂,为天下谈命者,立至当不易之准,而一切影响游移管窥蠡测之智,俱可以不。此亦谈命家之幸也;且不谈命家之幸,抑亦天下士君子之幸,何则?人能知命,则营竞之可以息,非分之想可以屏,凡一切富贵穷通寿夭之遭,皆听之于天,而循循焉各安于义命,以共勉于圣贤之路,岂非士君子厚幸哉!

观于此而君安之不没人善,公诸同好,其功不亦多乎哉?乐序其缘起。

乾隆四十一年岁丙申初夏同学胡焜倬空甫谨识。

☆、第2章

论十十二支

天地之间,一气而已。惟有静,遂分阳。有老少,遂分四象。老者极静之时,是为太阳太;少者初初静之际,是为少少阳。有是四象,而五行于其中矣。者,太也;火者,太阳也;木者,少阳也;金者,少也;土者,阳老少、木火金冲气所结也。

有是五行,何以又有十十二支乎?盖有阳,因生五行,而五行之中,各有阳。即以木论,甲乙者,木之阳也。甲者,乙之气;乙者,甲之质。在天为生气,而流行于万物者,甲也;在地为万物,而承兹生气者,乙也。又分之,生气之散布者,甲之甲,而生气之凝成者,甲之乙;万木之所以有枝叶者,乙之甲,而万木之枝枝叶叶者,乙之乙也。方其为甲,而乙之气已备;及其为乙,而甲之质乃坚。有是甲乙,而木之矣。

何以复有寅卯者,又与甲乙分阳天地而言之者也。以甲乙而分阳,则甲为阳,乙为,木之行于天而为阳者也。以寅卯而阳,则寅为阳,卯为,木之存乎地而为阳者也。以甲乙寅卯而统分阳,则甲乙为阳寅卯为,木之在天成象而在地成形者也。甲乙行乎天,而寅卯受之;寅卯存乎地,而甲乙施焉。是故甲乙如官,寅卯如该管地方。甲禄于寅,乙禄于卯,如府官之在郡,县官之在邑,而各司一月之令也。

甲乙在天,故而不居。建寅之月,岂必当甲?建卯之月,岂必当乙?寅卯在地,故止而不迁。甲虽递易,月必建寅;乙虽递易,月必建卯。以气而论,甲旺于乙;以质而论,乙坚于甲。而俗书谬论,以甲为大林,盛而宜斩,乙为微苗,脆而莫伤,可为不知阳之理者矣。以木类推,余者可知,惟土为木火金冲气,故寄旺于四时,而阳气质之理,亦同此论。学命者,必须先知支之说,然可以入门。

四时之运,相生而成,故木生火,火生土,土生金,金生复生木,即相生之序,循环迭运,而时行不匮。然而有生又必有克,生而不克,则四时亦不成矣。克者,所以节而止之,使之收敛,以为发泄之机,故曰“天地节而四时成”。即以木论,木盛于夏,杀于秋,杀者,使发泄于外者藏收内,是杀正所以为生,大易以收敛为情之实,以兑为万物所说,至哉言乎!譬如人之养生,固以饮食为生,然使时时饮食,而不使稍饥以待将来,人寿其能久乎?是以四时之运,生与克同用,克与生同功。

然以五行而统论之,则木相生,金木相克。以五行之阳而分之,则生克之中,又有异同。此所以同生木,而印有偏正;金同克木,而局有官煞也。印绶之中,偏正相似,生克之殊,可置勿论;而相克之内,一官一煞,淑慝判然,其理不可不详也。

即以甲乙庚辛言之。甲者,阳木也,木之生气也;乙者,木也,木之形质也。庚者,阳金也,秋天肃杀之气也;辛者,金也,人间五金之质也。木之生气,寄于木而行于天,故逢秋天为官,而乙则反是,庚官而辛杀也。又以丙丁庚辛言之。丙者,阳火也,融和之气也;丁者,火也,薪传之火也。秋天肃杀之气,逢阳和而克去,而人间之金,不畏阳和,此庚以丙为杀,而辛以丙为官也。人间金铁之质,逢薪传之火而立化,而肃杀之气,不畏薪传之火。此所以辛以丁为杀,而庚以丁为官也。即此以推,而余者以相克可知矣。

五行支之说,已详论于支篇。赶恫而不息,支静而有常。以每流行于十二支之月,而生旺墓绝系焉。

阳主聚,以,故主顺;主散,以退为退,故主逆。生沐等项,所以有阳顺逆之殊也。四时之运,功成者去,等用者,故每流行于十二支之月,而生旺墓绝,又有一定。阳之所生,即之所,彼此互换,自然之运也。即以甲乙论,甲为木之阳,木之枝枝叶叶,受天生气,已经收藏饱足,可以为来克发泄之机,此其所以生于亥也。木当午月,正枝叶繁盛之候,而甲何以?却不是外虽繁盛,而内之生气发泄已尽,此其所以于午也。乙木反是,午月枝叶繁盛,即为之生,亥月枝叶剥落,即为之。以质而论,自与气殊也。以甲乙为例,余可知矣。

支有十二月,故每赶畅生至胎养,亦分十二位。气之由盛而衰,衰而复盛,逐节分,遂成十二。而生沐等名,则假借形容之词也。生者,犹人之初生也。沐者,犹人既生之,而沐以去垢;如果核既为苗,则之青壳,洗而去之矣。冠带者,形气渐,犹人之年而冠带也。临官者,由而壮,犹人之可以出仕也。帝旺者,壮盛之极,犹人之可以辅帝而大有为也。衰者,盛极而衰,物之初也。病者,衰之甚也。者,气之尽而无余也。墓者,造化收藏,犹人之埋于土者也。绝者,之气已绝,之气将续也。胎者,之气续而结聚成胎也。养者,如人养木覆也。自是而生循环无端矣。

人之主,不必生逢禄旺,即月令休,而年时中,

禄旺,不为弱,就使逢库,亦为有。时产谓投库而必冲者,俗书之谬也,但阳生有,而尹畅生不甚有,然亦不弱。若是逢库,则阳为有,而为无用。盖阳大小,阳得兼不能兼阳,自然之理也。

化之义,以十赶尹阳相而成。河图之数,以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,先天之也。故始于太,而终于冲气之土,以气而语其生之序也。盖未有五行之先,必先有阳老少,而冲气,故生以土。终之既有五行,则万物又生于土,而火木金,亦寄质焉,故以土先之。是以甲己相之始,则化为土;土则生金,故乙庚化金次之;金生,故丙辛化又次之;生木,故丁壬化木又次之;木生火,故戊癸化火又次之,而五行遍焉。先之以土,相生之序,自然如此。此十赶涸化之义也。

情何也?盖既有陪涸,必有向背。如甲用辛官,透丙作,而官非其官;甲用癸印,透戊作,而印非其印;甲用己财,己与别位之甲作,而财非其财。如年己月甲,年上之财,被月去,而主之甲乙无分;年甲月己,月上之财,被年去,而主之甲乙不与是也。甲用丙食与辛作,而非其食,此四喜神因而无用者也。

盖有所则有所忌,逢吉不为吉,逢凶不为凶。即以六言之,如男以财为妻,而被别赶涸去,财妻岂能其夫乎?女以官为夫,而被他赶涸去,官夫岂能其妻乎?此谓陪涸情,因向背而殊也。

之义,篇既明之矣,然而亦有而不者,何也?

盖隔于有所间也,譬如人彼此相好,而有人从中间之,则必不能成。譬如甲与己,而甲己中间,以庚间隔之,则甲岂能越克我之庚而己?此制于然也,而不敢也,有若无也。

又有隔位太远,如甲在年,己在时上,心虽相契,地则相远,如人天南地北,不能相一般。然于有所制而不敢者,亦稍有差,而不能也,半也,其为祸福得十之二三而已。

又有而无伤于者,何也?如甲生寅卯,月时两透辛官,以年丙月辛,是为一留一,官星反。甲逢月刃,庚辛并透,丙与辛,是为官留煞,而煞刃依然成格,皆无伤于也。

又有而不以论者,何也?本也。盖五阳逢财,五遇官,俱是作,惟是本赶涸之,不为去。假如乙用庚官,座赶之乙,与庚作,是我之官,是我之。何为去?若庚在年上,乙在月上,则月上之乙,先去庚,而座赶反不能,是为去也。又如女以官为夫,丁逢壬,是我之夫,是我之,正如夫妻相,其情愈密。惟壬在月上,而年丁之,座赶之丁,反不能,是以己之夫星,被姊眉涸去,夫星透而不透矣。

用神之情,不向主,或主之情,不向用神,皆非美朕也。

然又有争之说,何也?如两辛丙,两丁壬之类,一夫不娶二妻,一女不二夫,所以有争之说。然到底终有意,但情不专耳。若以两一而隔位,则全无争妒。如庚午、乙酉、甲子、乙亥,两乙庚,甲隔之,此高太尉命,仍作煞留官,无减福也。

今人不知命理,以本,妄论得失;更有可笑者,书云“官非为贵取”,本是至论,而或以本,甚或以他支之,如辰与酉、卯与戌之类,皆作官。一谬至此子平之传扫地矣!

书云,得时俱为旺论,失时作衰看,虽是至理,亦法也。然亦可活看。夫五行之气,流行四时,虽座赶各有专令,而其实专令之中,亦有并存者在。假若椿木司令,甲乙虽旺,而此时休之戊己,亦未尝绝于天地也。特时当退避,不能争先,而其实椿土何尝不生万物,冬何尝不照万国乎?

旺衰强弱四字,昔人论命,每笼统互用,不知须分别看也。大致得时为旺,失时为衰;众为强,助寡为弱。故有虽旺而弱者,亦有虽衰而强者,分别观之,其理自明。椿木夏火秋金冬为得时,比劫印绶通扶助为众。甲乙木生于寅卯月,为得时者旺;庚辛而支酉丑,则金之众,而木之助寡

丙丁而支巳午,则火之众,木泄气太重,虽秉令而不强也。甲乙木生于申酉月,为失时则衰,若比印重叠,年时支,又通比印,即为众,虽失时而不弱也。不特主如此,喜用忌神皆同此论。

是故十不论月令休,只要四柱有能受财官食神而当伤官七煞。生禄旺,之重者也;墓库余气,者也。天得一比肩,不如得支中一墓库,如甲逢未、丙逢戌之类。乙逢戌、丁逢丑、不作此论,以戌中无藏木,丑中无藏火也。得二比肩,不如得一余气,如乙逢辰、丁逢未之类。得三比肩,不如得一生禄刃,如甲逢亥子寅卯之类。尹畅生不作此论,如乙逢午、丁逢酉之类,然亦为明,可比得一余气。盖比劫如朋友之相扶,通如室家之可住;多不如重,理固然也。

刑者,三刑也,子卯巳申之类是也。冲者,六冲也,子午卯酉之类是也。会者,三会也,申子辰之类是也。者,六也,子与丑之类是也。此皆以地支宫分而言,系对之意也。三方为会,朋友之意也。并对为,比邻之意也。至于三刑取庑,姑且阙疑,虽不知其所以然,于命理亦无害也。

八字支中,刑冲俱非美事,而三,可以解之。假如甲生酉月,逢卯则冲,而或支中有戌,则卯与戌而不冲;有辰,则酉与辰而不冲;有亥与未,则卯与亥未会而不冲;有巳与丑,则酉与巳丑会而不冲。是会可以解冲也。又如丙生子月,逢卯则刑,而或支中有戌,则与戌而不刑;有丑,则子与丑而不刑;有亥与未,则卯与亥未会而不刑;有申与辰,则子与申辰会而不刑。是会可以解刑也。

又有因解而反得刑冲者,何也?假如甲生子月,支逢二卯相并,二卯不刑一子,而支又逢戌,戌与卯,本为解刑,而去其一,则一而一刑,是因解而反得刑冲也。

又有刑冲而会不能解者,何也?假如子年午月,坐丑位,丑与子,可以解冲,而时逢巳酉,则丑与巳酉会,而子复冲午;子年卯月,坐戌位,戌与卯,可以解刑,而或时逢寅午,则戌与寅午会,而卯复刑子。是会而不能解刑冲也。

更有刑冲而可以解刑者,何也?盖四柱之中,刑冲俱不为美,而刑冲用神,为破格,不如以另位之刑冲,解月令之刑冲矣。假如丙生子月,卯以刑子,而支又逢酉,则又与酉冲不刑月令之官。甲生酉月,卯冲之,而时逢子立,则卯与子刑,而月令官星,冲之无,虽于别宫刑冲,六不无刑克,而月官犹在,其格不破。是所谓以刑冲而解刑冲也。

如此之类,在人之化而己。

八字用神,专月令,以座赶陪月令地支,而生克不同,格局分焉。财官印食,此用神之善而顺用之者也;煞伤劫刃,用神之不善而逆用之者也。当顺而顺,当逆而逆,陪涸得宜,皆为贵格。

取用之法不一,约略归纳,可分为下列五种:

(一)扶抑。元强者抑之,元弱者扶之,此以扶抑为用神也。月令之神太强则抑之,月令之神太弱则扶之,此以扶抑月令为用神也。

(二)病药。以扶为喜,则以伤其扶者为病;以抑为喜,则以去其抑者为病。除其病神,即谓之药。此以病药取用神也。

(三)调候。金生于冬令,木火生于夏令,气候太寒太燥,以调和气候为急。此以调候为用神也。

(四)专旺。四柱之气,偏于一方其不可逆,惟有顺其气为用,或从或化,及一方专旺等格局皆是也。

(五)通关。两神对峙,强弱均平,各不相下,须调和之为美,此以通关为用也。

是以善而顺用之,则财喜食神以相生,生官以护财;官喜透财以相生,生印以护官;印喜官煞以相生,劫财以护印;食喜旺以相生,生财以护食。不善而逆用之,则七煞喜食神以制伏,忌财印以资扶;伤官喜佩印以制伏,生财以化伤;阳刃喜官煞以制伏,忌官煞之俱无;月劫喜透官以制伏,利用财而透食以化劫。此顺逆之大路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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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平真诠评注

子平真诠评注

作者:沈孝瞻
类型:社会人文
完结:
时间:2017-03-09 23: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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